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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及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确保我区岁末年初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重点节日时期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房屋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人员流动管控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通常都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紧张的时期,一些建设项目容易存在盲目赶工期、随意抢进度,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等现象。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务必要高度重视春节前后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各在建工地应建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质〔2020〕27号)要求,制定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项目负责人落实建设工地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制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处置流程,确保应急情况下各项工作有序、规范。
(二)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要督促工地项目部在严格落实工地全封闭管理制度和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强工地出入口、施工区域、办公区域、集体宿舍、食堂及公共卫生间等关键部位管理,保持公共区域空气流通,做好房屋建筑工地爱国卫生工作。
(三)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要督促项目工地做好春节前后人员流动管控,倡导参建人员在本地过节,合理安排低风险地区人员错峰返乡,并做好人员健康档案管理。
(四)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各项目工地要在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的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划分隔离区域。要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独立房建作为建设工地临时隔离区域,隔离区域要备齐各种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二是要备齐防疫物资。要提前配齐足够的防疫物资,要按30天满员使用配齐防疫物资。三是开展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参建各方主体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春节假期前后,一旦房屋建筑工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启动建设工地疫情应急处置,具体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粤卫应急函〔2020〕136号)及《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开展。
(五)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疫情指挥部的最新防控政策和要求,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参建人员。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邮件、温馨提示信等载体,多方式多渠道提醒参建人员在春节前后,做好个人防护。各项目工地要在建筑工地人员出入口、工地宿舍、工地食堂等场所张贴《省住建厅疫情防控倡议春节版工地八条》及《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地八条》(详见附件5)和“戴口罩、不聚集、常通风、勤洗手”等宣传标语。
三、自查自纠全覆盖,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及疫情防控监管
(一)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应结合自身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本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建立检查台账,确保及时整改,做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亲自部署本企业所有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二)各镇(街道)和区监督站应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日常检查和三随机检查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危大工程的重大隐患,严肃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局将结合每月的安全飞行检查行动,对各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既检验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自查自纠效果,同时也督查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对监管工地的监管行为是否到位。
四、全力保障,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一)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和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安全生产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信息报送工作。需要在春节期间施工的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要落实“提级管控”,企业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24小时在岗,专门制订具体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报工程所属监督机构备案。
全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春节期间值班及疫情防控表》(详见附件1),于1月26日前报送至各镇(街道)或区监督站。
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汇总附件1表格信息后,于1月28日前将《佛山市南海区春节期间值班及疫情防控表》统一上报至区住建水利局质安股。
(二)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全区各有关单位要指定备勤值班应急救援联系人,落实救援物资、车辆和装备,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随时投入抢险,于1月26日前将应急救援物资备勤表(详见附件2)连同《佛山市南海区春节期间值班及疫情防控表》报送至各镇(街道)或区监督站备案。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月21日
(联系人:李伟煊,联系电话:86339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