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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区申报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运行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进行检测抽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测抽查范围
(一)工程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二)检测抽查内容
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
二、项目抽选方式和时间
我局收到申报人提交的验收申请两个工作日内,以随机抽取主,差异化管理为辅,确定检测抽查对象。
三、检测及有关要求
检测工作在验收当天进行,检测发现消防设施运行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并予以责令改正,待建设单位整改完成后,再向我局申请复检复验。对于连续两次检测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我局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处诚信扣分;对于情节严重的工程项目,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